证券代码:002310 股票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20-090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19日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0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慕英杰女士主持,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
正文;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兰州市利源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提供
担保的议案》;
兰州市利源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州利源”)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关支行申请人民币贷款2000万元,董事会同意由北京东方园林环境投资有限公司为该事项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为兰州利源提供担保,有利于兰州利源的经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被担保人为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该笔贷款有第三方提供的房产抵押担保和兰州利源法定代表人及其他股东兰州再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整体担保风险可控,故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为兰州市利源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1-9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0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0年9月30日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2020年1-9月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9,760.84 万元,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88.05%。
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遵循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2020年1-9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日